法治

山西阳泉市一学院千万采购项目先施工后招标被指违法操作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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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媒体接到有关山西阳泉干部学院千万级政采项目实施完后再招标的违法行为,反映称,阳泉干部学院于2023年11月13日采购的定制窗帘安装项目、2023年11月26日定制家具采购项目和11月27日定制布草及酒店用品采购项目,将一并由山西方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公开招标,该三项目预算金额共2050万元,然而早在今年6月份之前该三项目就已经实施完工,并举办多场次活动。


经实地走访,阳泉干部学院家具、窗帘、布草、酒店用品设施一应俱全,确已实施到位。


对此,阳泉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赵俊明称是重点工程,确有部分已经实施,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具体情况需向后勤了解。

投标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阳泉干部学院院长李助理亦称,相关项目是4、5月份时实施完的,也是地方重视的工程,款项拨付情况不清楚,至于为什么现在才招标,是否违规违法有关程序并不熟悉。

然而,媒体向阳泉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赵俊明反映上述情况后,该院毅然决然联合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已于11月13日将《定制窗帘安装项目》“照常”开标,并于11月15日公告了结果。

阳泉干部学院为何对重点项目如此冒大不韪,一意孤行不惜违规违法后果,是院领导开会并报上级的最终决策吗?一错再错此般风雨不更的做法是否存在不法利益输送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