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致信山东省潍坊市委田庆盈书记——请拆除城管“画地为牢”篱笆墙 为营商环境注入温度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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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田书记:

您好!

提笔首先祝您工作顺利!贵地潍坊闻名遐迩,风筝之都、潍柴动力、蔬菜之乡、花卉苗木基地等美誉标签都是潍坊的专属。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与上述美誉形成鲜明反差的现象同样存在于潍坊市,那就是潍坊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在当地运输业内“画地为牢”的执法乱象,与潍坊的良好形象格格不入。以下容我细细道来:

潍坊市道路四通八达,平坦、宽阔、笔直,干净又整洁。而综合行政执法却十数年如一日,持续不变的对城市管理创下一套苛刻管理理念,在市、区、县城市道路上别出心裁设置限重15吨、20吨标志,以此套用《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条款,使原本可以通行全国的合法货运车辆途经潍坊时寸步难行,广大卡友屡屡中招。“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是潍坊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真实写照,成为千万货车司机心中一个痛!司机们把潍坊市比做一个诱人的白馒头,而潍坊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却好像一只苍蝇爬在馒头上,令人望而生呕,使美好的潍坊市形象蒙羞!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明确本法中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立法法》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现实中,潍坊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颠倒使用,法律的效力明显低于行政法规。《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与《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统一一个标准”。可潍坊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另立标准,公路限重15吨、20吨。

查询《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与《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得知:公路设计,分功能、等级速度、车流量、车型、通行能力、路测干扰等级、服务水平分级等规定车辆按车型分别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却找不到公路设计通行吨位之分,不知道潍坊市各个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能突破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的执法依据来自何处?对此,外人一头雾水,相信也只有潍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能说得清,讲得明白。

潍坊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限重罚款,与法律相抵触之处还不止上述这些。按照潍坊市综合行政执法作出的行政处罚,所引用《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所规定,而没有扣车实施强制的执法依据。潍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车辆称重,取得了证据后,为了迫使司机缴纳罚款,清一色的使用了《先行证据登记保存》的要挟式手段。扣留了营运货车,达到罚款收缴的目的;潍坊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长期认定违法处罚的理由“超重货运车辆进入城市道路行驶”行为,严重的到必须扣车和高额罚款,却从未执行《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的规定执行,只要是缴纳了罚款,不用纠正违法行为,原车原样,斤两未减,卡友继续行驶所谓的限重15吨、20吨的公路,足见潍坊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是打着管理的旗号,利用公权力强取豪夺货车司机血汗钱!潍坊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了规避执法违法风险,均采用挖坑执法,已打印的样本和成沓的法律文书和要求被处罚的货车司机照抄、签名和按指印,属惯用做法,完美掩盖藐视法律,执法违法的丑行。

针对潍坊市各县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超重罚款,众多货车司机不服,奢望通过市长12345或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结果是市长12345又批转给原执法部门。执法部门自己不会轻易承认错,回复避重就轻,对己有利则说,不利的避而不谈,千方百计推卸责任,让人失望。行政复议专业性强,被罚货车司机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又无时间和精力,行政复议无疑难住货车司机,99%的货车司机只能自认倒霉了事。而小编数年间曾义务代理货车司机多起行政复议,屡屡难逃地方保护主义的怪圈。原本依法行政,监督公正执法的一道防线的复议机关,最终沦为既得利益的保护伞,依法提出的法律、法规依据被漠视,枉法裁定成定局,纵容庇护了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暴政行径。潍坊市下辖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罚货车司机罚成了铁石心肠,没有一点良知和职业道德感。罚货车司机使他们人性缺失,像没有灵魂的去躯壳,行尸走肉。尤其是寿光、昌乐、青州等地,罚得货车司机行走此地心惊胆战,谈及色变。这些部门每年罚款,增加了地方财政,肥了部门小集体利益,却使潍坊市政府公信力大打的折扣。

放眼全国,城市设置限行、禁行标志,由交警罚款记分属常态。像潍坊市对城市公路限行15吨、20吨的恶政做法,极为少见。十余年间,潍坊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罚款变化微妙。原来的罚款5000元,司机承担过磅费、停车费,随着运输市场的不景气,潍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罚款也降价至2500元左右,不再让司机承担过磅费和停车费。


自称是青州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与当事人谈话全程录音音频:00:0001:02:09

6月13日,本平台转发《山东青州市城管被指设置“陷阱”罚款 卡友实名举报友被山东省青州市城市综合执法罚款后实名举报视频


▼山东省青州市城市综合执法使用的车辆


▼山东省青州市城市综合执法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方式扣留营运车辆


▼山东省青州市城市综合执法支出的询问笔录



▼山东省青州市城市综合执法要求被罚司机照抄格式样本


▼山东省青州市城市综合执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山东省青州市城市综合执法作出的2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


▼山东省青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出具的罚款收据


▼山东省青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对另一台货车作出的罚款票据





看原文)一文,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看到此文后,不是反思执法问题,说明设置20吨的法律依据由来,千方百计推脱责任,而是要求当事人删除网贴,电话回复让卡友不能接受,更难以服众。

实事求是的讲,良好的城市发展离不开城市管理部门,但城市管理既要尊重科学,更要依法行政行政,政府应保障足够的经费,保证正确履职尽责。很难想象,如潍坊市这样一个以高科技或外向型经济为主的城市,不能与时俱进,与社会发展脱钩,会出现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靠人民赋予的权利野蛮执法、与民争利怪现象,且十多年未曾改变。

田书记,之所以给您写信,是在网上了解到您深明大义,执政有方,践行群众路线,虚心接受群众意见、锐意创新。收阅此信后不妨您走走看看,做做调研,看看潍坊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限重15吨、20吨的合法性、合理性,是否存在影响潍坊营商环境的恶劣性?查实之后,希望您果断出手,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优化潍坊营商环境,使潍坊城市管理更规范、社会秩序更和谐、过往货运车辆通行更顺畅!

此致

敬礼!

货车司机:王金伍

2022年6月16日